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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公司规定,加班时间满四个小时才算加班,给加班费,两个小时三个小时都没有加班费,请问这个规定合理吗?2、我问公司人事要劳动合同,人事不给,说公司统一保管,离职的时候给我们。请问一下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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