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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我个人看法: 既然交了一个月了,合同规定时间也就到了!即可走了。领导想留你无非是没找到替代的人员又或者替代人员还没完全掌握你岗位的技能或者工作内容!不过你自己认为在公司时,待你还不错,想念情分的话你也可以留!总之就一句话!合同规定离职时间过后,...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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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分情况,如果公司还没找到接替你岗位的人,暂时需要再呆一段时间交接工作,可以再留一段时间;但如果你已经找到下家,并约定好到岗时间,那就没必要再磨蹭,毕竟机会不等人,在这个公司再呆半个月,下家就招到比你更合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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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犹豫这个问题,只是证明你还没找好下家,或者对找好的下家还比较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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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要有意义,走要准备好,自己想干嘛自己决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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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走就走,你已经辞职了领导不会念你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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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觉的公司不错,有感情的话,又还没找到新工作,那可以留久一点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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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了心要走就直接说,有想法留下就谈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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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是真想留下你,虽然没招到也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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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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