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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亡齿寒的道理罢了,如果认可这个企业,就力所能及的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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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一方股权转让给另一方,而根据合同规定与我们现场工作人员无关,应该接收我们,然而单位一定要裁掉我们,问过律师应该协商赔偿比例,结果他们要与撤资方协商注销公司来降低我们的赔偿款,同时想方设法降低我们的月平均工资,真不要脸,不怕断子绝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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