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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辞职,然后找工作找了一段时间,大概三月底入了新公司,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后发现这家公司坑人不怎么好,然后做到六月份结束就辞职了。。。现在简历上要不要把这三个月的经历写在简历上?如果不写的话三月份辞了的工作距离到现在算起来空白期比较久,而且万一下家要离职证明的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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