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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的遭遇,我个人深表同情。同时我想说的是,你应聘的这家新公司给你发送offer了吗?如果有,我们可以申请赔偿金。否则,只能自认倒霉。所以,今后入职前,一定需要新单位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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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不怕暂时的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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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到office,可以走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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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收集证据,然后申请仲裁吧!书面的东西要有啊,offer,电话录音,不算怎样,一定要有证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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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这什么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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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邀约等证据吗?有就去要违约赔偿。
以上都是好意,然而都脱离现实。 作为打工者,我们的维权成本远远高于那渺小可能的赔偿金。 法律在这类小型矛盾上是苍白的。 我建议你立刻忘了此事,重新找靠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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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告诉等疫情稳定下来就能上班,让等了20多天来了句不需要了~
如收到过书面邀约,可申请仲裁,或让他们补偿。如只是口头约定,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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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遇到了,本来明天说要上班的,现在通知我说不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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