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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最近拒绝了几个offer,都是由于对方有所谓的7天试岗期,也刚了解到这个除了试用期之外的名词。 七天试岗:七天内无论是个人离职还是公司劝退,均不付薪资。 我是工作十年,其中六年上市公司经验的职场人。十分不理解明显不符合劳动法的行为,为什么会具有如此的普遍性?请问大家对此怎么看?
阳光正好只欠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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