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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你在第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之后,打算辞职。在找到第二家公司并入职了,但是几个月的试用期下来你发现你不喜欢呆在目前这个公司工作然后辞职了,在简历上写工作经验的时候你会把这几个月的试用期经历写上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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