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写回答
一般的话应该都是这样的吧
0赞
0踩
0评论
从劳动法的规定来说不合法,但基本都在这么做。
1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劳动合同设置试用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员工... 全文
4赞
但是,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合同可以中约定试用期。
不管哪里都是这样,除非一些缺人的地方会着急招人会提前转正的,一般正规的地方都应该是这样的
符合,劳动法就是这样规定的
不确定
2赞
1评论
@2024 职Q 智联招聘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友情链接
HR圈内招聘/ 同道问答/ 人资知识社区
51社保/ X职场/ HR Bar/ 中人网/ 研招网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147号
人力资源许可证:1101052003273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7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
没有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