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的本地化。
根据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2017》中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可以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临床路径文本为基本框架,遵循循证医学原则,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或相关专业学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最新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及基本药物目录等对其进行细化完善,形成符合地方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本地化临床路径。” 规定,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对临床路径进行本地化验证,如有必要,作出适当调整。
如何调整?两个方向,一是对诊疗手段,路径规定的不足,需调整;二是路径规定的过量,需调减。
如何调增or调减?DRGs正式启用后,调增or调减都涉及成本和质量,因此需要重视和慎重。
需调整,当检查手段或治疗手段,不足以明确诊断和治愈疾病时,需要适当增加手段(是否属于变异?),但原因可能来自医护技的能力不足,也可能来自患者的个体差异,调增病例事后应认真分析讨论,明确原因,如果为医护技能力不足,需加强培训;如果是患者个体差异,则做好临床研究的基础上,可以申请调整路径,使其本地化。
需调减,路径规定诊疗手段超出了诊疗实际需要,适当减少时,仍能完成诊疗行为、达到诊疗目标,同样也需要密切观察患者在院情况、严格把握出院指征、周末实施回访、随访,按照临床科研的思路,积累必要的询证依据,再报请调减路径,使其本地化。
由于调增调减最终都以患者安全和治疗效果为衡量标准,所以应高度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