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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莫离
张韶涵发博称权利要靠自己争取,在职场中你是否敢于大胆维护自身权益?
张韶涵发文回应经纪约纠纷案改判的事:“权利不是别人施舍的,是靠自己争取。I will fight for my rights! ”职场上,你敢于维护自身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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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韶涵发博称权利要靠自己争取,在职场中你是否敢于大胆维护自身权益?
十分认同张韶涵的话,自己的权利要靠自己争取,没人会好心施舍你,尤其是在职场上。公司老板只会维护公司的利益,而我们得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这个道理是我毕业后遇到的第一个公司教给我的。 毕业后签的第一份工作试用期为六个月,在距离我转正不到20天的时候,我的主管领导找我谈试用期转正的问题,并且以“试用期未通过考核”为由辞退我,我据理力争,坚持称公司是违法辞退,这次谈话不欢而散,最后他尴尬的说“之后会有HR来给你谈”。 其实他对我的不满由来已久,在他栽赃了一次工作事故给我后,我就开始注意自己的工作流程和细节问题,做到让他无把柄可抓,只要公司无法举证我能力不足,就很难直接辞退我,而且就算能力不足也得给我培训,培训不成还有转岗。 在HR找我面谈之前,我先百度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然后把我的具体情况告知我的律师朋友,包括入职时间、签定合同情况、公司辞退我的理由、我的诉求等,律师朋友告诉我,任何今天谈离职明天就让你走的公司都是流氓公司。 从和HR的第一轮谈话开始,我始终坚持公司是违法辞退,然后向他明确表示我需要的赔偿金额,几次谈话后,负责人入场,答应了我的赔偿金额,并且表示辞退我是主管的意思,希望我不要对公司有不好的印象,更不要申请劳动总裁。 最后,我想说我协商维权是我个人的选择,可能有些人不想和公司纠缠就主动离职了,但请尊重每个维护自己权益的人,我们只是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并不是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