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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下周入职,公司必须要我出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没有会影响公司对我的印象好或者是调查背景?

一期一会

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必须有的,要不然不能确定你是不是离职了,如果在职,是劳务关系,不能签劳动合同。原公司有义务给你出这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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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不同,譬如上海,员工有个红本本,从第一份工作开始,入职盖个章,离职盖个章,同时系统里可以看到全部记录,没有系统时是一式三份的无碳复写,全上海统一样式。北京就看离职证明。如果不提供,看新公司对由此带来风险的评估,如果是竞业关系,会更谨慎。原则上没有也行,但万一你是卧底,跑去了,原公司因为你把新公司告了,人力资源部麻烦就大了。就好像入职体检,不体检没问题,你去了就大病,公司就养着你呗,对公司就是风险。如果觉得风险不大,让你写个东西,说出了问题与公司无关,你个人兜,再看看社保公积金也减了,胆子大的就用了。
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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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录用公司的态度,也看你怎么谈。反正我是会要的
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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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说我不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没法解决入职了是么?
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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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阎先生说的没错,但是我建议你最好要对方发一份录用通知书,避免对方反悔,造成严重后果
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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