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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班,试用期3至6个月,工资6000元,考核不合格4800元,4月18日交离职申请,以应提前15日提出未签字,22日后未上班。3月工资6000/28天*1天=214元,5月工资4800/30天*19天(上班天数)*=3040元,4月工资6000元一直扣押 未发,帮助分析?

honest

首先日工资不是月工资除以30好像是21.6。无故不上班这个单位是可以扣工资的! 如果全扣你的你可以去当地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会调解纠纷,你能要回来一部分! 劳动局是免费的!不要钱,带身份证复印件元件,事情说明,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别忘了复印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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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条评论

晨越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这么算的
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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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日工资少,//@侯女士:很多公司都是对于上班不满月的用底薪除当月的满天数,除22的很少。
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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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公司都是对于上班不满月的用底薪除当月的满天数,除22的很少。
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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