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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劳动合同写的试用期3个月,10月18日入职,年后2月底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理由终止试用,工资结算1月底
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欺负新人。合同上并没有写转正要办手续,年后要把我们设计部解散,以这个理由劝退我不给补偿不说,反而要少开一个月工资。请问仲裁是否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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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劳动合同写的试用期3个月,10月18日入职,年后2月底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理由终止试用,工资结算1月底
不合法。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首先公司有明确规定什么情况或者行为属于不合格,并且需要举证不合格的事实。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解除都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少发一月工资就更不合理了,况且2月底试用期都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