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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核算的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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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核算的范围是什么?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范围是: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账户性质为资产类账户,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此账户用来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