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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会计法规不能与什么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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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会计法规不能与什么相抵触?
地方性会计法规不能与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相抵触。当地的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会计法在相同的领域是有限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主体包括两大类:一是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二是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