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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份财务工作辞职的时候,把接手我工作的人找好,交接了两天,现在新财务不干了,也没交接,就直接不来了,然后老板又让我回去重新招人,交接,新财务给我发微信说老板嫌她给我发工资发早了,说如果不给我发工资还能用工资拖着我,可以逼我去重新交接,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顾虑的原因有两个(①是新东家让我周二端午假收假上班②是如果我不回去重新招人,交接,我这个月12天的工资就会不给我发)

阳光下 辽宁/东北财经大学

女士,做个有责任心的会计是好样的。但是妥善处理新老交接,就需要沟通第一,这个本领财务人员应该具备。 从制度上讲,你要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如果你做到了提前告知,在用人单位以充分的准备时间那么你就是尽到了告知的义务。虽然法律是这么规定的,但是实际上你提前告知了,但是老单位也未必能够很快的人来接替你,尤其是财务这个重要的岗位。我们作为劳动者可以用法律来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不用法律武器而和谐圆满的解决此事才是高明。 建议你和新的单位把情况说的明白,争取新单位的理解,同时在老单位办理交接的同时把新单位的一些工作兼顾起来,虽然有些辛苦,但是体现了你作为会计人员的敬业和责任,新单位老板能够理解你的。另外,要督促原有单位老板尽快找人接替,同时你要把交接的工作内容落实到纸上,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走要走的干净,走的彻底,走的让彼此放心。 加油,相信您能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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