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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劳动用工指南#复工返岗,企业能否辞退三类员工?
三类员工指的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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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劳动用工指南#复工返岗,企业能否辞退三类员工?
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针对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三类员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不胜任工作、重大客观情况、医疗期满)、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恰遇劳动合同期满的,应顺延至前述期间结束为止。 虽然如此,不影响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其他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包括有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第三十九条(员工重大过错)、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