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态

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入职新公司,试用期最后一小时公司以沟通不好原因劝退员工,这种情况能去仲裁吗?

学小猪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款规定,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考察对方是否适合的期限,劳动关系尚处于不稳定状态。试用期满,尚未进入正式期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无权可以维护。 这里首先要看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法》进行赔偿;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给出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正常说明,如果拒绝理由不合理是完全可以拿劳动合同要求法院仲裁,并以此要求履行用人单位违约责任。

14 赞+1
0
评论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写下您的评论

@2024 职Q 智联招聘

《职Q社区规范》 《资质公示》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147号

人力资源许可证:1101052003273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7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