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态

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有话职说#你赞同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吗?为什么?

天高云淡

不赞同 认定“末位”,不客观真实,是由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单位认为是末位,但它不等于末位者不胜任本职工作。现行法律只认为有证据证明该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才有权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并还应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75 赞+1
0
评论

0 条评论

一个企业实行未位淘汰制,首先表明了这个企业要求员工天天进步,等于时刻有一双无形的眼睛看着你,在这样的企业里,若你还不能快速成长起来,证明你的能力和素质达不到企业这个平台的要求。 若不将那些未位淘汰出局,就会拖累企业发展的步伐! 须知:落后就会挨打……
19-12-25
赞0
回复

末尾淘汰制说白了就是剥削。这和生态中的优胜劣汰的出发点完全不一样。
19-12-25
赞0
回复

对,末尾淘汰制也可能成为公司随意开除人逃避法律的借口!
19-12-25
赞5
回复

这好像是这个理,谢谢解答
19-10-27
赞0
回复

肯定是违法了。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在十二个月内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双倍的工资。超过十二个月仍然未签劳动合同的,可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9-10-20
赞4
回复

如果用人单位实施“末者淘汰”,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则有权向劳动仲裁机关、人民法院主张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予以赔偿。
19-10-18
赞10
回复

没劳动合同肯定违法,但是想维权很难。时间成本消耗不起,而且维权后能不能拿到赔偿还两说
19-10-18
赞0
回复

不赞成,没责任感的企业才会这样做
19-10-18
赞6
回复

我这好多公司劳动合同都没有,这违法吗
19-10-18
赞2
回复

热门职位推荐
热门公司推荐

@2024 职Q 智联招聘

《职Q社区规范》 《资质公示》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147号

人力资源许可证:1101052003273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7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