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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合同10月12号到期,本来公司领导答应续签的,现在又说不续签了,9月30才被告知不续签,咋整

咖女士

正常情况合同期满不续约是允许的,公司提出不续签必须给予N+1经济补偿款,所谓N指的是满一年个月给予一个月经济补偿款(以此类推)月补偿款以上一年度员工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所谓➕1指的是公司应期满不在续约给予该员工一个月的生活补偿款以便能在无工作状态时正常度日,劳动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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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条评论

棒棒哒!维护自己权益绝不要手软,加油😊
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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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已经理赔了,三年合同加三个月试用期,赔偿了3.5个月。
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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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加1的依据,是劳动法条例中企业辞退员工一种方式的俗称,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满6个月给予半个月经济补偿款,满半年不满一年给予一个月补偿款(包括1年,包括试用期)如果老板强行辞退这些必须有,或者老板选择提前30已书面形式通知你离岗(这时是没有经济补偿款的)具体你可以百度劳动法大概是第二十六条,记得不太清楚了
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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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1有法规可以作为依据吗?我百度找的都是补偿N,没有+1
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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