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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务员法对工勤人员的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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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务员法对工勤人员的定义是什么?
新公务员法对工勤人员的定义为: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非在编人员雇用指标内,根据工作需要,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不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非在编人员雇用指标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要及现有编制使用情况核定下达,指标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后自动失效,如工作需要可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重新核定。非在编人员的雇用由雇用单位在下达的指标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行组织、确定,一般应经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