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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90年,毕业后就一直在一家400人左右公司工作,从2011年到2018年,7个年头,从基层员工干到了部门经理,年初离职后公司签署了竞业协议,2年不允许从事同行,已经投简历45天了,面试邀约寥寥无几,同行的高薪邀约不能去,重新投简历感觉缺少竞争力,隔行如隔山,不知道咋回事?

嘎嘣脆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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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钱还履行一下,没拿钱根本就不用理会。
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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