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态

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列举《执业医师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的核心内容至少5条。

职Q小助手

列举《执业医师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的核心内容至少5条?《执业医师法》是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的法律。《执业医师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 1、注册条件与程序:取得医师资格的,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2、不予注册的情形有:(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3、注销注册: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2)受刑事处罚;(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4)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其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而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变更注册: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5、重新注册: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规定不予注册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时,应当接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指定机构3至6个月的培训,并提交考核合格证明。 6、医师执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等等。

0 赞+1
0
评论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写下您的评论

热门职位推荐
热门公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