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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职Q小助手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会计信息采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①信息采集的对象为全省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团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②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③采集时间为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30日。④采集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证明(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上传)或学生证明、教育经历、会计从业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等。⑤采集方式为登录“福建省会计信息网”,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栏目中如实填列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上传图片格式,确认无误后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即采集信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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