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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工资计提和发放的问题
老师好,单位3月计提工资,4月发放,3月做分录,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4月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贷:应交税金-个税;缴纳个税时,借:应交税金-个税,贷:银行贷款。这样做可以吗?另外,个税代扣代缴,可不可以根据和员工的约定,单位替员工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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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工资计提和发放的问题
中华会计网校所有这些分录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我就不在念这些分录了! 个税它的承担者,也就是它的纳税义务人本身应该是个人,如果说当然实务工作中也有一些单位给员工承担的个税的,如果承担了个税,计算个税的方法就变了,要用它员工实际到手的金额去换算倒推他税前的金额,也就是说税前金额就变化了,其实企业为员工承担这一部分个税会导致缴纳的个税金额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