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写下您的评论
问题来自于
匿名用户
#会计实务#个人发票税前扣除问题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住宿行业,从上游公司租入房间50套,上游公司的房间是从个人手里租来的,我们交的电费,开具的发票是房东名字,这个发票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1254
阅读
1
回答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7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
#会计实务#个人发票税前扣除问题
会计的账务处理是可以作为费用列支的,报销的原则是要求取得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真实、有效凭证。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计算依据,实际收付款凭证。 税务处理与会计账务处理略有不同。《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因此,公司取得发票抬头为业主的水电费发票,购买水电、接受服务方为业主,不属于公司。该项支出属于业主的支出。 按照增值税管理的相关规定,该种行为属于出租方转售水电,应当开具发票。因此公司可按该凭证入账,但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做纳税调增。公司可要求房东就转售水电的行为到税务机关为公司代为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