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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老师,还是关于以前年度的房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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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可以进行这样的操作。也就是说我们在汇算清缴时不调整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也不调整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只是调整资产负债表的其他应收款 和 未分配利润 期初数据。账务处理上,确实是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影响以前年度利润,会计口径没有问题;税务处理上,因未取得正规发票,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税法口径上没有问题。税务上我们并没有因为此项业务少缴纳税款,我认为是可以这样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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