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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发票事宜,以前年度发票未收回,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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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和第二种情况,可以计入相应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增。第三种情况,也计入相应成本费用,符合下列条件,可不纳税调增。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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