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写下您的评论
问题来自于
匿名用户
#会计实务#残保金纳税申报填写员工工资总额和人数的问题,特别是代发的员工
王老师好,我公司在申报残保金时,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遇到一个问题,我做账时,因为部分员工暂时由外单位代发,社保代缴,等下个月社保转入后,再进行结算,所以没有计提入账,一个问题是,这样的做法符不符合会计准则,另一个问题,在申报残保金时,需要填写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时,填写的金额,需不需要包含代发的员工,人数需不需要包含代发的员工。如果填写了包含的员工,那不就和财务报表上面的数字不符合了吗?
2006
阅读
1
回答
@2024 职Q 智联招聘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友情链接
HR圈内招聘/ 同道问答/ 人资知识社区
51社保/ X职场/ HR Bar/ 中人网/ 研招网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147号
人力资源许可证:1101052003273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7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
#会计实务#残保金纳税申报填写员工工资总额和人数的问题,特别是代发的员工
1.工资也应先计提。2.申报残保金应包含代发的员工,代发部分也应包含在工资总额中。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