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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折让红字申请表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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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具体流程如下:首先要在防伪税控系统内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单(需打印2份),导出XML文件并上传到国税绿色通道内的网上申请-红字发票文件传送内。 接下来准备相关资料: 1、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去。 2、收到正票时,对应的记帐凭证复印件。(即你原先入帐的凭证复印件喔)。 3、销售折让对应金额进项转出的记帐凭证复印件。(可以根据已知的折让金额先做凭证)。 4、销售折让协议。 5、企业在金税开票系统中申请,打印申请单一式二份。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摘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的,不需要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在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具体流程需要在防伪税控系统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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