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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职小Q
#晓饭局话题#不辞职就找下家,算不算是缺乏职业精神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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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饭局话题#不辞职就找下家,算不算是缺乏职业精神的表现?
在【晓饭局奇妙夜】,高晓松老师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 “我觉得是这样,正常情况下,在一个正常普适的公司,除非有的公司有非常强烈的、自己的公司文化,组织文化,价值观,使命愿景。当然,如果是正常的一个公司,咱们就管他叫普适公司,那我觉得就一切都按Bylaw走,Bylaw没问题就没问题,只要你没违反你签的那份协议。 如果你还在职、也签了相关协议那就别去,比如协议写明半年之内不能找工作,因为人家赔偿了相关劳务费,给你敬业期半年等等。当然,如果当时你说我不签这东西,我的人生还有选择的权利就可以去。反正签了什么那就做什么,基本上大家都按Bylaw做事,这就是底线。” 小伙伴们有其他看法吗?欢迎大家踊跃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