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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增加记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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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增加记哪方
营业税金及附加借方记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结转额,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企业会计准则》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后面结转损益时,借:本年利润,贷;营业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