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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废止了吗

职Q小助手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本制度。一般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对于会计人员的要求比准则低。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及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最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他企业也可以执行。各类企业应当如何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做出以下归纳:上市公司应当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除金融企业以外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还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非上市股份制金融企业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200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可以执行1993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非股份制金融企业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1993年7月1日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企业(包括不符合小企业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等)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199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分行业会计制度。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鉴于一些企业在适用会计制度时具有可选择性,作为审计人员在对企业进行审计是应当要求被审计企业对其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做出书出说明,以便审计人员在审计定性时作为引用相关会计制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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