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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号才到想要工作的地点,但是现在看见心仪的公司以及工作岗位,应不应该投简历。

董洁

从合同上说,虽然1月20号才到岗工作,但是你们现在已经确定了合同的履行条件。从工作上说,去到任何一个地方,你都需要经历试用期,存在不适合就离开的情况。有时候找工作就像谈恋爱似的,喜欢的你愿意付出的努力和辛苦会更多些,那么也决定了你最后的回报是什么样。建议可以投一下简历试试,因为错过了自己心爱的东西,总是会觉得有很多的遗憾,影响到自己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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