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写下您的评论
问题来自于
匿名用户
去年3月公司解散,法人逃走。仲裁没搞成,先撤了,等着法人发工资,等了一年就发了几千,还欠我2万多
当时仲裁员说我还有一年时间,现在已经快两年。这种情况我重新仲裁还有没有用?另外公司注册地在外地,当时仲裁员说公告要去注册地。但是法律援助中心的人说办公地和注册地都可以,而且工资不受时效限制。 公司账户没钱,但属于自然人独资,这种情况,我还能去办公地公告要回工资吗?
4547
阅读
2
回答
@2024 职Q 智联招聘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友情链接
HR圈内招聘/ 同道问答/ 人资知识社区
51社保/ X职场/ HR Bar/ 中人网/ 研招网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147号
人力资源许可证:1101052003273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7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
去年3月公司解散,法人逃走。仲裁没搞成,先撤了,等着法人发工资,等了一年就发了几千,还欠我2万多
可以的,去哪儿告都行,就算告错了法院也会提醒你去哪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