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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个月已经满两个月,领导说企业部门调整不需要我所从事的岗位,在这期间表现良好,没有任何绩效考核标准,突然就说战略调整不需要此岗位,我应该怎么维权。

1. 如果没有任何绩效考核标准,表现良好也就无从说起,维权空口无凭,试用期确实可以双向选择。 2. 如果坚持认为自己有权益受到伤害并有证据,可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或仲裁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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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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