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0 条评论
问题来自于
hr老樊
业务部门经理离职,交接不清就走了
如题,其中涉及很多贵重物品的数目,都没有核对清楚。部门同事都在帮她核对,她一走了之,还理直气壮的要求公司公司必须马上发工资,不然就告公司。可以缓发工资,等账目对清楚再发吗?
56753
阅读
22
回答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7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
业务部门经理离职,交接不清就走了
试用期期间员工在申请离职一周后就可以走,正式员工是提前一个月申请,这是劳动法里规定,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在招聘新人的同时还有工作交接的内容,如果是一个月内就走了是可以缓发工资进行协商的,在劳动仲裁里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但是不提倡走冲裁形式,可以先谈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