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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那些事儿#我想离职,公司规定离职需要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这样真的合理么?

杨女士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这么做是有法律依据的,无可厚非。 如果你已有方向,并且等不到三十天后离职,你可以主动跟用人单位沟通协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主动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做好最后一步,相信用人单位都是会通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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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劳动者应尽的告知义务,离职是不用用人单位批准的,但是要有提前三十天的告知程序,你只要履行了告知义务就OK。但是前提是你必须要有书面形式的依据,邮件或是挂号信函等,要有具体日期,否则三十天无从计算,方便你取证。你的情况最好的做法还是先礼后兵,提前告知,和上级主管沟通相关的法律依据。如果你的上级主管无视,那期限已到你就可以离开。如果用人单位以此拖欠工资或是不办理退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去劳动监察举报或是去冲裁。//@姜先生:他要不通融呢,他们自己找的人,我教了俩月了,本月离职,一直不给批
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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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不通融呢,他们自己找的人,我教了俩月了,本月离职,一直不给批
1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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