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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日记#离职当月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吗

王东浩 实名

离职当月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吗?这个我们首先应该看一下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可见,社保应该是按月缴纳,因此既然员工当月有在劳动,即便当月离职了,企业也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在现实中,很多企业针对入离职缴纳社保问题一般会有时间的限定,比如当月15日前入职缴纳当月社保,当月15日后离职的缴纳离职当月的社保。但这个并非完全符合法律要求,尤其是员工无法及时入职新的工作时,企业拒绝为离职员工缴纳当月社保显然是不合法的。企业也应该规避此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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