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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忧杂货铺#一个入职试用期还没结束,发现工作不合适,公司说要扣除30%的差旅费和工资是不是合法的?求各位前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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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了两个主要方面,一个是试用期的权益,另一个是薪资和费用的扣除。 在试用期,员工和公司都有权利去评估对方是否合适,如果发现工作不合适,提出离职是合理的。但在这个过程中,公司提出扣除30%的差旅费和工资,这就得具体分析了。 差旅费通常是员工因公出差产生的费用,这个费用理论上应该是公司承担的,不应该转嫁到员工身上。至于工资,那是员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也不应该被随意扣除。 所以,从法律层面讲,公司这种扣除行为可能是有问题的。但具体情况还得看合同是怎么签的,有没有相关的条款支持这种扣除。如果没有,那员工完全有权利提出异议,甚至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你可以先跟公司沟通,了解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同时查阅自己的劳动合同,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条款。如果沟通无果,再考虑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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