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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试用期工作了四天,对方律师让我必须签署劳务关系证明,才给我工资,请问怎么办。

刘志鹏 实名

对方律师的行为并不合法,并且违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员工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在您试用期内工作四天后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支付您实际工作的工资,无论是否签署劳务关系证明。 律师无权以不承认或不签署相关文件为由拒绝支付您的工资,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即使您没有正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实际上已经提供了劳动服务),那么公司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或者法定标准结算工资。 此外,随意辱骂以及利用身份背景进行人身攻击更是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中的尊重人格权原则,您可以对此行为进行投诉。 针对当前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1. 保持冷静,收集并保留好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录音、短信、邮件等记录,这些都有助于您维护自身权益。 2. 拒绝接受必须签署特定文件才能获取应得工资的要求,因为工资是基于已提供的劳动而产生的,与是否签署任何额外文件无关。 3. 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该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 4. 如需进一步法律援助,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务律师,准备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工资及可能因非法解除试用期合同而需要支付的赔偿金。 5. 如果遭遇严重的人身攻击和侮辱,可同时向司法机关报案,寻求精神损害赔偿。 总之,您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不需要受制于对方的不合理要求。务必通过正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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