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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想
入职四天,以一个很荒唐的理由,让我离职了。
没有合同,入职四天,离职理由很荒唐。不知道能不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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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四天,以一个很荒唐的理由,让我离职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实际中,在通知单位后,单位同意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总的来说,你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你四天的工资,如果企业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企业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你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律师获得更专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