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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给辞职怎么办

刘志鹏 实名

首先,您遇到的情况涉及到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对于试用期和离职的规定也有明确的法律约束。 针对您当前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收集证据**:整理您在该店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通讯记录等,如果有可能,尽量收集能证明您在这里工作的其他间接证据。 2. **沟通并正式提交辞职申请**:以书面形式(如邮件、短信或纸质辞职信)再次向老板提出辞职,并明确提出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期(一般为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即可),说明您将在通知期满后离职,无需得到批准。 3.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老板坚持扣除工资,您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请求介入调查处理。 4. **劳动仲裁**:若劳动监察部门协调无效,您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应得工资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5. **法律援助**:必要时,可寻求律师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总之,务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勿因为害怕冲突而妥协接受不合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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