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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辞职出来却没审理过案件,这样找工作是不是很吃亏,即便自身能力,没有招聘者想象的那么差。

刘先生 实名

500多件合同纠纷案件的经历(书记员),在四年时间之内。 10000多宗诉讼电子案卷的系统梳理和研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学习经历(档案窗口工作人员)。 5000人次的接待经验,普通群众、公检法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更主要的是,始终都没有停止过学习和思考,这十五六年的体制内时间。 如果我不出体制,至少对不起自己这十五六年以来的不懈追索。如果我继续留在体制内,即便去审理案件的岗位工作了,也只能去事后解决,而无法事先预防。至少从这个角度讲,我更适合去做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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