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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涛涛
试用期三个月,不给缴社保,三个月试用期过了才给缴。是不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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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个月,不给缴社保,三个月试用期过了才给缴。是不是坑?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法对于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有一定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后立即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对于试用期期间是否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存在一些因地区、行业或企业政策而异的情况。因此,在具体的情况下,需要结合当地劳动法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制度来判断。 如果您所描述的情况是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没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但在试用期满后才开始缴纳,这可能与劳动法规定存在不一致。一些用人单位可能选择推迟社会保险的缴纳,是因为试用期期间员工的离职率相对较高,他们可能不愿意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 然而,作为员工,您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缴纳的义务。如果您对用人单位的处理有疑问或不满意,建议您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其具体政策和原因,并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定和相关的劳动保障部门意见决定是否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缴纳的义务。 最重要的是,保护自身的权益和合法权益,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的做法存在违法行为,您可以寻求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机构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