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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很多企业签空白合同

刘志鹏 实名

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因此,我们应该怎么看待这种行为呢?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企业签空白合同是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是需要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认定的,对于空白劳动合同显然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不签名,企业可能以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为由,借机辞退。对此,劳动者要有心理准备,当然,劳动者实在怕丢饭碗,即便被迫无奈签了空白合同,也要及时索要,如果企业不给,那就证明日后企业肯定会做出不利于劳动者的事,与其日后被侵权而无法维护,倒不如趁早离开这种违法企业。如果企业提供了职工签名的空白合同,其填写的内容,与当初承诺职工或职工实际得到的不一样,比如职工月实际拿到的工资是三千多元,但劳动合同上填写的,却是最低工资。碰到这种情况,职工必须立即与企业交涉,要求企业更正。 其次,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签空白合同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企业作为社会责任主体,应该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合理制定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而签空白合同,这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形象。此外,企业如果一旦利用空白合同对劳动者进行欺诈、威胁等手段,将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损害企业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坚决反对企业签空白合同的行为,劳动者也应该自我保护,及时索要自己的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企业也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合理制定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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