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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自于
冯作平
实名诚邀各位帮忙分析解答。
通过了一家公司(a)的面试,薪资待遇等都已谈好,也收到了拟录用通知书,下一步要进行体检。但是(a)公司人事说因为一些情况劳动合同要签另一家公司(b)抬头的劳动合同,说薪资待遇等都按照(a)公司规定来走,这种话术可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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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各位帮忙分析解答。
这种情况在某些行业中确实存在,即员工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为另一家公司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应该与两家公司分别签订合同,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首先,你需要确认这种说法是否符合你应聘的公司(a)的招聘流程和规定。如果他们通常都是以这种方式处理员工合同,那么这种说法可能是可信的。但是,如果你对这种做法感到不安,你可以要求公司给出更详细的解释,或者询问他们是否有其他员工也采用了类似的方式。 其次,你需要仔细阅读拟录用通知书中的条款和条件。如果其中明确说明你的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资和福利待遇等,并且公司已经向你提供了拟录用通知书,那么这些条款和条件应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最后,如果你仍然有疑虑,你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律顾问的意见。他们可以帮助你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为你提供更具体的建议。 总之,你需要谨慎对待这种说法,并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你有任何疑虑或不确定的地方,最好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