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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圈#员工的“自我记录”和“刻意记录给他人看”怎么区分?有什么作用归因?

行之有陆 外聘专家,技术顾问

关于有关“工作记录”的问题,大家围绕主客观因素讲得比较多,也比较全面,但从作用归因角度看,我再补充一点:就是注意“工作记录”和“企业文化”之间的关系。一个企业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从内因激发员工的主人翁精神,推动良好的工作习惯,如做好“工作记录”,引导大家挖掘利用好记录,自然可以减少“刻意记录给他人看”的工作记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主客观行为的深层次原因是员工内在对企业文化的反应。 根据以上的观点,再区分“自我记录”和“刻意记录给他人看”就相对容易了: 1.从结果来判断:‘’自我记录‘’会侧重表述得到结果的过程;“刻意给他人看的记录”会侧重表述困难。 2.从工作过程中的记录内容看:‘’自我记录‘’会侧重表述问题的分析、需要的协调支持,甚至是建议;“刻意给他人看的记录”会侧重表述问题的成因、与自己关联度(不大),自己的无力等解释的表述内容更多一点。 3.从连贯性看:‘’自我记录‘’会内容前后连贯,与工作进度较为匹配;“刻意给他人看的记录”一般连贯性较差,主次不清。 其实,既然是“刻意而为之”,又有如ChartGpt这样的科技支持,“防不胜防”是趋势,正确引导,激发内在动力,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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