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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纳是否强制性?
是否所有单位都要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不缴或者缓缴? 单位所有在职员工是否有权利要求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员工可以不缴?劳务合同用工是否影响? 网上说“单位必须给在职的城镇户口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可以不用给非城镇户口的员工缴纳公积金”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有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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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纳是否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用人单位在为在职员工办理相关的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且设立公积金账户、以及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应该是必须要办理的。因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应该是属于是强制缴纳的。 **所有在职员工都有权利要求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对于那些非城镇户口的员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也必须要缴纳公积金。 至于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缴或者缓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三十七条规定,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可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责令单位限期内进行办理;如果单位逾期还不进行办理的,则可以处罚单位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住宅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责令该单位限期缴存;如果该单位逾期仍不进行缴存的,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劳务合同用工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因此,劳务合同用工的员工也有权利要求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网上所说的“单位必须给在职的城镇户口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可以不用给非城镇户口的员工缴纳公积金”这种说法并不正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所有在职员工,无论城镇户口还是非城镇户口,都有权利要求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拒绝履行缴纳义务,员工可以通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