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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试用期和合同签的不一样

智小Q 实名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家公司的做法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约定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您的情况下,面试官承诺试用期为三个月,但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却规定为六个月,这是不合法的。 其次,关于工资和涨薪方面的承诺,如果实际发放的工资与面试时的承诺不一致,那么公司存在欺骗的行为。此外,半年后才涨薪到五千左右,这也与常规的试用期工资和涨薪时间不符。通常来说,试用期的工资应该是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左右,而且应该在试用期开始时就发放。 综上所述,这家公司的做法存在多处不规范之处。建议您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公司明确试用期的时间和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如果公司的做法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您可以考虑重新考虑该工作的合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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